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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16:50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进一步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项目评审中的专业支撑作用,提升项目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征集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和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行为记录;

3.熟悉掌握投资项目评估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规范标准等,具备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专业条件

1.行业管理研究类专家:应熟悉掌握行业政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其中,管理型专家需在该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工作成果;研究型专家需具有本专业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2年或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满2年。

2.工程技术类专家:应在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生产一线或高校、规划、设计等研究机构工作8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满2年或相应执业资格满2年。

3.信息化类专家:应在信息化项目开发、设计、建设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从事信息化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信息化相关领域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2年。

4.其他类专家:除以上3个领域外,在投资项目相关领域精通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士。要求在相关机构工作8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满2年或相应执业资格满2年。

5.高水平专家或紧缺专业专家的年龄、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和获聘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

1.《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

2.《入库专家职业操守承诺书》(附件2);

3.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通过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适用于无工作单位人员)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凡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取消入库资格;信息填报不规范、不完整的,不予审核通过。

2.本次专家征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信息将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3.申报材料请于2026415日前报送至景德镇市政务服务中心A213号窗口,或打包压缩后以“单位/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景德镇市发改委政务服务科 饶一帆

联系电话:0798-833171017779860866

电子邮箱:jdzsfgwzwfwk@163.com


附件:

1.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申报表

2.入库专家职业操守承诺书



2026316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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