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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纳入风险排查登记范围!《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下月起施行

来源:大江新闻 发布时间:2026-09-16 09:00 访问量:

大江新闻讯 全媒体记者刘文琴报道:《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江西应急管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本次修订是江西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应急演练原则上以无脚本形式开展;低空经济、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纳入风险排查登记范围;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综合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乡镇街道整合应急管理和消防职责,统一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乡镇街道和多灾易灾村配备卫星电话……此次修订通过的《条例》,都有哪些亮点?

▲应急救援人员转移被困群众(视觉江西 邓和平 摄)

亮点一:确立“人员救助优先”原则,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条例》明确规定应急处置中优先救助受危害人员,同时注意保障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传播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对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域作出禁止性规定。

《条例》明确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优先通行并免交通行费,为生命救援开辟“绿色通道”。明确要求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防护装备,让制度温度成为坚实后盾。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权利,规定征用物资用后及时归还,毁损灭失的依法公平补偿;采集信息限于法定职责所需,并严格保密。

亮点二:75%以上条文聚焦事前预防,低空经济等新业态纳入风险管控

原《条例》共62条,本次修订后精简为33条,其中75%以上的条文聚焦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等事前环节,推动治理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型。要求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全面排查登记,做到“不漏一处、不留一患”。江河湖泊、病险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重大基础设施等高风险区域重点排查治理。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演练“原则上以事先不告知准确的演练时间、地点和演练内容的无脚本应急演练形式开展”。《条例》还规定了应急演练的频次,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分类设定最低演练要求,确保预案常新、队伍常练、能力常进,真正实现“以练促防、以练强战”。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将目光投向低空经济、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要求政府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督促其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让新兴产业成为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明确要求通过视频监控、智能感知等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实施实时监测,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

▲宜春市万载县加快发展民营低空经济制造产业(视觉江西 邓龙华 摄)

亮点三:基层“应消合一”,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基层是应急管理的前沿阵地,先期处置成效往往决定整个突发事件走向。《条例》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整合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责,统一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并统筹规划建设基层应急管理、消防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点),这一“应消合一”的制度设计有效避免职能交叉和资源浪费。

《条例》要求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紧急情况下的先期处置权限。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各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1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镇、街道和多灾易灾村(居)配备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终端,确保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不中断。

亮点四:建立综合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提升多灾种综合救援能力

《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推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多灾种综合救援能力,建立具备多灾种综合救援能力的综合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

今年江西出台《江西省综合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队伍职责全面拓展至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雨雪冰冻和生产安全事故等多领域,贯通“防抗救”全链条。目前全省已建成综合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114支、实有队员4200余人。

同时,《条例》还要求推动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联训联勤联演联调,经预警研判可将救援队伍预置到重点区域,实现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布防”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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