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赣办发[2022]36号)及《景德镇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景德镇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就市关于市发改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问题二:“两高”项目控制不力。一些地方和部门高质量发展意识 不强,盲目建设“两高”项目。全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 的状况一直没有扭转,“十三五”期间,江西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 例仅下降 4.2 个百分点,与同期全国 6.1 个百分点相比有较大差距, 截至 2019 年年底全省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仍有 62.4%,高于全国平 均水平 4.7 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 13.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8 个百分点。但九江、上饶等地在没有完成“十三五”能耗控制目标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上“两高”项目。。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切实加强能耗“双控”管理,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任务。
整改措施:
1.2021年6月底前,建立能耗双控完成情况“晴雨表”季报制度,推动各地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2.2021年底前,梳理我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高耗能项目情况。
3.2022年底前,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指标体系,将高耗能项目管控纳入全市能耗双控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落实约谈和新上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等措施。
4.大力开拓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并网装机规模,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到 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30.78 万千瓦。
整改成效:
1.国家要求优化能耗双控考核频次,从2020年第三季度起国家将不再发能耗双控考核晴雨表,保持长短结合,控制考核频次。2022年我市万元GDP能耗强度为0.4404,下降3.3%,超额完成了年度下降3.1%的目标任务。
2.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梳理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高耗能相关项目清单,坚决遏制盲目建设“两高”项目,按照要求分类处置。逐渐完成各项目节能手续。
3.为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全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已设立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项工作组,将高耗能项目管控纳入全市能耗双控考核内容。
4.大力开拓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并网装机规模,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十:江西省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督察整改担当不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不足。
整改目标:统筹谋划城镇管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整改措施:2022年6月底前,编制全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谋划城镇管网建设工作。
整改成效:已完成制定《景德镇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
问题十五:园区集中供热推进缓慢。《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年底,全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督察发现,江西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职责交叉、履职不力,相关工作推进严重滞后。全省107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中有74个未建成集中供热设施,57台燃煤锅炉未按规定淘汰。
整改目标:逐步推广园区集中供热,并按规定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整改措施:
1.2021年9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开发区集中供热热源及分散燃煤锅炉调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2.在“十四五”期间,按照开发区类别实际情况,鼓励有意愿、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在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选择不同类型集中供热方式,逐步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
整改成效:
1.完成了全市开发区集中供热热源及分散燃煤锅炉调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2.全市有3个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其中:景德镇高新区蒸汽供热管网工程将一体解决高新区、昌江产业园集中供热问题;乐平工业园依托宏柏、世龙等热电项目实施集中供热。
二、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问题四:《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整改目标:严格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严格项目审批,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整改措施:2025年6月底前,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2022年版)》明确的有关“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聚焦化工项目审批立项(含技改)、环评、用地等关键环节,对违规建设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宣传贯彻,将有关法规政策解读列入全国生态日(江西活动)、省生态文明宣传月等活动内容。
整改成效:
1.对全市化工园区及项目进行排查,目前,乐平已完成园区的调区扩区,调整后,化工项目均在园区内,符合要求。
2.在世界环境日以及生态文明宣传月上,开展了长江大保护以及长江保护法的专题宣传,发放宣传册200余册。
三、2023年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问题二:陶瓷产业绿色发展推进不够。2019年7月,国务院批复设立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2020年2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贯彻〈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意见》,要求加快培育一批节能环保标杆企业,构建清洁高效、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加大环保综合治理,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督察发现,景德镇市推进陶瓷产业绿色发展力度不够,绿色制造水平不高,高附加值、低能耗的先进陶瓷总产值占陶瓷产业总产值19.7%;全市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发人才仅占全部陶瓷人才总量的3%,绿色科技研发创新能力不强。
整改目标:加快陶瓷企业绿色化改造,着力提升陶瓷行业绿色制造水平,2025年先进陶瓷总产值占陶瓷产业总产值超过30%。相关产业人才中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发人才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整改措施:
1.持续推进陶瓷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无组织收集、有组织治理、监控监测水平和清洁运输方式等方面的完善提升,提高企业环保治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2.开展陶瓷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程,加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力度,培育陶瓷行业绿色转型升级领军力量。
整改成效:
1.会同工信部门组织编制印发《景德镇市建材(陶瓷)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促进陶瓷行业加快推广节能降碳技术装备。
2.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绿色园区1个、国家绿色工厂2家、省级绿色园区3个、省级绿色工厂10家。
问题五、能源消费管控存在差距。景德镇市煤炭消费比重较高,2020年、2021年分别为85.26%、82.87%,非化石能源占比分别为11%、11.7%,能源消费结构性矛盾突出。
整改目标: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下降,“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 15.5%。
整改措施: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景德镇“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项目,包括浮梁抽水蓄能项目、风电项目以及光伏发电等项目。
2.挖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开展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管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安装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能源计量体系。
3.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每年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察,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监察数量不少于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的20%;对节能审查进项专项监察,每年监察数量不少于10个;对非工业领域进行专项监察,选取公共机构、数据中心、酒店、商超等领域能耗较高的单位进行专项监察,每年数量不少于5家;对节能服务机构开展专项监察,每年监察数量不少于3家。
整改成效:
1.与国、央企洽谈,签订“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2.已组织两批次重点总能单位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安装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用能单位用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3.已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以及节能服务单位开展额节能监察。
本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3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0798-8526285。
赣公网安备:3602020200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