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徐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建配套型民企政策保护的建议》第00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提案中提到“原石料”采购价格的制定,这些基础建筑材料价格都是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其定价权限不在江西省定价目录范围内,同时也没有地方性法规来确定价格,政府部门不制定相关价格。
2、提案中提到“原石料”采购价格随意调价,对市场上的随意调价行为,如操纵市场,恶意竞争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应由具有市场执法权限的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查处(举报电话12315)。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年10月1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盛俊杰 8580815邮政编码:333000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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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
建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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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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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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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意见: |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如实填写后,1份寄承办单位,1份寄市政协提案委,1份寄市政府办公室。 |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