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景发改审社会字〔2021〕62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1454421X/2021-34439

关于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社会科 发布时间:2021-05-25 17:00 访问量:

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已收悉。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20日对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出具的《承诺函》,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5-360200-04-01-851318),并原则同意《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景德镇市瓷源路南侧、红塔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18.4亩,总建筑面积2.5万㎡,项目建设内容涉及1栋建筑物建设以及广场及道路、绿化、围墙、大门工程等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年;

七、请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八、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阶段,请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九、请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以利早日开工。

有效期二年

2021年5月25日  

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景德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勘察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监理招标估算金额分别为80.23、80.23万元,低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必须招标规模标准,根据项目业主申请,核准本项目勘察、监理不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各项规费不需要招标,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需要公开委托招标。

3、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事项包含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4、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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