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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来源: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04 16:19 访问量:

一、设立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

2、《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景德镇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府办字200812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申报材料

1、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申请报告;

2、施工工程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该线路、变电站的产权所属单位提出的作业报告;

4、作业安全措施的书面文件等相关资料;

5、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作业安全协议。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组织技术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五、收费标准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

景德镇市发展改革委窗口

八、办理地点

景兴大道26号市民服务中心A2区13号窗口

联系电话

0798-8331710

十、投诉电话

0798-8337929

十一、办事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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