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总第2号建议的答复
欧阳琦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充分重视和发挥我市民营经济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作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取得成效
在促进民间经济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我市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具体有:
1、出台文件,提供政策支持
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景德镇市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景德镇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景德镇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监测评估点实施方案》《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强化和细化,并在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保证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
2、放宽准入,落实平等待遇
重点围绕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按照“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在产业发展方面:制订了《景德镇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暂行)》,指导目录分两类,第一类为重点鼓励类,优先支持发展;第二类为限制淘汰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公共医疗方面:制定了《景德镇市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5-2030)》和《景德镇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10-2020)》,明确支持民营医院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建设高水平、高档次和专科特色明显民营医院,同时,积极放宽医疗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紧缺型医疗机构等,逐步提高社会办医比重。在教育方面:放宽民办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各类民办幼儿园与特色教育,并按要求对其进行设备配套扶持和工作指导。目前已进了百树教育集团参与到我市民办基础教育上来。在养老服务方面:采取公建民办、社会独办等形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院建设上来,目前已有5家。在金融服务方面: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服务领域,目前我市有2家村镇银行已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同时从发改、财政、土地、建设、规划、税务、人社、审计等相关政策及管理而言,对公私投资并没有区别对待,都是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在履行职责贯彻实施。
3、破除壁垒,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2014年,发布了市政府4号令,确定了保留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到60.7%;2015年,再次取消调整43项,下放1项。二是完善服务机制,强化事后监管。成立了市“优化环境、优质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景德镇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按照权力清单目录实施行政审批,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切实规范审批事项进出关口,明确6类问责追责情形,赋予审批目录清单的法律效力。三是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全力推进“三单一网”建设,进一步放开民营资本准入门槛。目前,市直30个部门的181项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进驻中心或8个专业办事大厅,并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总体压缩30%。
二、未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在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中融资难、政策落实难等诸多问题,积极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1、完善相关制度。积极贯彻国家、省的相关新法律法规。在工作实际中不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优化民间投资布局、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民营经济自身素质,引导其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2、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规范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财务的透明度,提高其信用水准;完善外部环境,包括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积极发展民营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建立科学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使企业树立起讲信用的观念;成立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提高民营企业的担保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2019年6月26日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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