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有关规定,我委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自动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予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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