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2月23日景德镇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景德镇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意“十二五”纲要的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和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洪涝灾害挑战,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勇于开拓,抓住了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巨大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要求,“十二五”时期,在中共景德镇市委的领导下,我市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战略目标,全面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到2015年,将实现全市生产总值跨千亿,工业总产值跨两千亿,增速保持领先、总量位次前移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努力在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进程中,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具有特色和影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转型创新试验区域、生态文明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