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1 10:54 访问量: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和《景德镇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及《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景德镇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jdz.gov.cn/)政务公开下载。请与景德镇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德镇市迎宾大道交通大楼3楼;邮编:333000;电话:0798-8585368;传真:0798-8585368)。

一、概述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重点工程项目、预决算信息、收费及减免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项目推进工作,通过已经制定的领导挂点制度、重大项目调度制度、重大项目巡查制度、通报督查制度、重大项目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等各项制度,分别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各种形式的调度400余次;重点办报送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周报52期,项目推进情况和工程建设信息700余条;市主要领导集中调度一次,集中巡查3次,督查3次,解决落实有关问题100余个。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委专门召开了专题部署会,下发了《关于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在去年10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市发改委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市发改委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市发改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收费及减免信息公开。

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关于高速公路收费、药品注册费收费、民办教育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中心城区停车场收费等公开了相关收费及减免和清理信息。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80条,涉及概况信息、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价格和收费共4大类、10小类。其中“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62条(包含景德镇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的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图书馆和档案馆等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包括当年数量、累计数量及增长率)、受理方式和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等;

2015年未新增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数、待答复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数量、“部分公开”数量和“不予公开”数量,“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量:无。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2015年度在整体确保动态信息数量的同时,更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在公文公开方面,秉持着“以公开为常例,以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对机关向外发布的各类可公开公文进行公示。但还存在信息面不够全、敏感性弱等不足。

 (二)具体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学习,及时研究、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提高信息敏感度。加大工作力度,以确保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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